首页 > 人员培训 > 培训通知 > 申报有关事项及要求
申报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申报基本条件
   根据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及附件C《压力容器生产单位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条件》、附件D《气瓶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条件》规定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任职条件如下:
   1、A1、A6级制造单位检验责任工程师必须由本单位从事压力容器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的具有理工类大专或以上学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2、A2、A3、B级、C1、C2级制造单位检验责任工程师必须由本单位从事压力容器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的具有理工类学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3、A4、A5、C3、D级制造单位检验责任工程师必须由本单位从事压力容器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的具有理工类学历、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4、具有压力容器产品(气瓶产品)检验工作经历。
   5、如无相应工程技术职称,需具备相应理工类学历和技术工作年限,参照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中表2-1。

    二、申报人员上报资料
   1、申报人职称证书(网上报名上传);
   2、申报人学历证书(网上报名上传);
   3、换证人员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时录入原证书编号;
   4、申报人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姓名,用于制作证书,请于培训班报到当日交单张照片);
   5、本单位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网上报名上传);
   6、个人申请级别应按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中对应的新的许可级别填写;
   7、新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取证或增项的单位,请附特种设备制造
许可申请书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8、准备进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取证或者增项的单位,请附单位证明  一份,证明中注明所要申请的压力容器制造级别、范围,并对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进行说明。

    三、申报要求
    1、要求申报资料齐全、准确、真实、字迹工整,复印件清晰。
    2、工作单位填写准确且与单位公章、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单位名称一致。个人申请的级别、范围不能超出所在单位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级别与范围、已受理的制造许可申请书中受理的级别与范围或正在申请、准备申请取证的级别与范围。

    四、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胜古中路2号院5号楼(金基业大厦)
        电    话:010-82032214,13910820784
        邮    编:100029
        传    真:010-82032213 
        联 系 人:韩阳
        网    址:http://www.cciea.com